2009年10月15日星期四

慳了誰的錢?

http://simonlawkakin.blogspot.com/2009/10/blog-post_15.html

今年的施政報告沒有多大驚喜,好個《群策創新天》,誰是群呢?我有沒有份兒?新天又是否真的於大眾有利?空泛的言詞是得不到市民欣賞的,希望曾特首和他的智囊要多加注意。

對於整份報告的內容,反而那個資助港人買慳電膽一事倒有一點瞄頭,但不是一個好的瞄頭。原文如下:
66. 慳電膽較同等照明效果的鎢絲燈泡耗電量少七成。為鼓勵市民以慳電膽取代鎢絲燈泡,兩家電力公司會向住宅用戶派發慳電膽現金券。政府並會就逐步限制銷售鎢絲燈泡諮詢公眾。此外,政府計劃在年內提出修訂法例建議,推行第二階段「強制性能源效益標籤計劃」。

出發點不錯,但做法卻糟透。據《蘋果日報》報道
以全港現時共約 245萬住宅用戶計算,計劃總開支約為 2.45億元,由兩電先支付,然後在日後的電費中收回。

哈哈,真是天大的笑話,好一個「羊毛出自羊身上」的低招,不問因由就拿我們的錢去替我們做決定!曾特首,試問這和極權統治有什麼分別?當中的利益輸送不用多說也想必和大集團有關的,難道我們可以拿著換領券到一般街坊電器舖可以換領到我們應有的東西嗎?我想大抵政府已經跟超市集團和其他大型電器連鎖店有了協議吧。所以說,最後慳了的錢,去了那裡?

說到節能的問題,慳電膽的確有助減排,但要進一步深化教育市民於其他方面不要浪費掉因慳電膽而節省的電力也是同等重要。

好奇一問,不知道禮賓府內的照明系統又有多節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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