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23日星期二

最低工資與尊嚴

關於最低工資的討論,昨天(三月二十一日)商家之喉舌自由黨在一公開論壇中表示,可以將之定在20元或以下的「合理」水平。其實對於自由黨這個觀點,已經不是什麼新鮮事了,只是他們一而再地不自覺的擺出冷血的姿態,將最低工資僅僅看成只是一個商家們的數字遊戲,完全忽略了這個數字影響著眾多打工仔的生計,就令到我不由自主的感到十分憤怒。

先別說再低的最低工資水平,以一般大廈保安員來說,假設保安公司都按照法例規定,給予員工20元一小時薪金,以三更制保安員每天工作8小時的情況來看,每個月上班25天計算,他們每人的月薪就只有4,000元,達到連強積金都不用支付的地步。

減去了一個人基本的生活要求,四千塊可以用多久?如果那位保安員是家庭其中一位經濟支柱,有兒有女,那他/她的孩子又可以怎樣?如果要多做一份兼職來幫補家計,香港失去家庭照顧的孩子又會怎樣?難道我們想再看到過勞暴斃的個案?

對於主流社會,薪金的多少彷彿就是身份的象徵;對於上流社會,薪金的多少不等於什麼;對於社會的基層,薪金的多少卻是賴以糊口的重要指標!在香港般的富裕社會,一般人賺少一點,最多就是買少一兩件奢侈品;可以,這裡仍然有很多「餐搵餐食餐餐清」的低下階層,每天憑勞力賺取連維持生計都成疑問的薪金,試問,這些還算是薪金嗎?他們的僱主們還有留下一點尊嚴給員工嗎?

最低工資的立法,就是要設立一條基本生活的防衛線,保障出賣了的勞力的人們可以獲得能維持生存權利的回報。我很奇怪,為什麼真的有人會以一個可恥的薪金水平去作為參考,並以此為立法標準?為了賺取多幾個巴仙的盈利,讓他們可以閒來喝多一杯貴價紅酒,或是買多一件不甚特別的貴價雕塑,就要犧牲別人的基本生存權?

事情最有趣的地方發生在論壇結束時,有一位自稱是有良僱主的「豬頭面具人」將一張二十圓鈔票丟在該位自由黨議員身邊,諷刺該黨的立場,不知民間疾苦。筆者謹在此對該位「豬頭面具人」致以崇高的敬意!

梁振英先生的網誌(http://www.cyleung.hk/blog/article.php?id=318)亦有提及自由黨的離奇論點,有興趣者可以參考一下。我一向對梁先生沒有什麼特別的感覺,只是他這篇網誌的確說得很好,一個簡單的論點,希望自由黨可以認真檢討一下,那一點點利益真的比人們的尊嚴和基本生活開支來得重要嗎?

自古以來,發財立品是人們一貫所鼓勵的做人原則;然而,不理會內地那些離奇荒誕兼令人髮指的古怪事,在物質生活進步了的今天,似乎人們的道德價值觀比古人還要退步。那我們的社會究竟是進化了還是退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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